建筑消防验收评定标准有哪些?了解这些助你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建筑消防验收消防人都不陌生,是建筑投入使用的必经之路,所以了解消防验收评定标准能够帮助大家更迅速的通过消防验收,具体标准是哪些?辽宁蓝天消防和你一起来看看!
一、验收评定标准
1、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2、子项评定
1)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子项的名称及对应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见附录A。
<="">
2)子项的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一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b)B类项抽查中若发现1处不合格,应再抽查2处,不足2处的全部抽查;
c)子项的检查内容涉及抽查消防产品的,应对检查内容中至少一个品种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人证明文件。
3)子项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子项内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b)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评定为合格;
c)子项抽查中,A类项抽查到1处不合格的,该项评定为不合格;B类项抽查到1处不合格,按6.22的要求再抽查到1处以上不合格的,或无再抽查样本的,该项评定为不合格;C类项抽查到2处以上不合格的,或总数只有1处且不合格的,该项评定为不合格;
d)抽查的消防产品与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不一致的,评定为不合格;
e)子项名称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
f)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子项内容缺少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评定为不合格。
3、单项评定
1)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b)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c)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d)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
e)安全疏散、消防电梯;
f)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多规范关注图图规范微信公号
h)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i)消防电气;
j)建筑灭火器;
k)其他灭火设施。
2)所有子项内容评定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单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a)抽查发现A类不合格项为0处;
b)抽查发现B类不合格项数量累计不大于4处;
c)抽查发现C类不合格项数量累计不大于8处。
二、重要提醒:
①所有单项和子项必须全部合格
②对子项B类、C类的抽检不合格数量进行了限定,所以对子项数量较多的产品(如消火栓、喷淋头、防火门窗、防火墙封堵等)必须严格要求。
以上就是建筑消防的验收评定标准了,明确以上的内容更有利于一次通过验收!
辽宁蓝天消防 是国家消防体制改革后辽宁省注册的大型集灭火应急救援、消防技术服务、消防技能培训、火灾调查与鉴定于一体的综合性消防公司。受辽宁省内部分市(区、县)住建部门的委托,承担建设工程图纸审查与消防验收工作。